约有 4730 项符合 劳动法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4661-4680 项 (搜索用时 50 毫秒)

正文:程老师 劳动法和劳动关系专家 3月11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对北京部分单位春节期间支付职工“三薪”工资的抽查结果:328家企业的43555人中,5291名职工未能得到足额或根本没有得到加班工资。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劳动者,应获得不低于基本日常工资300%的工资报酬。而实际上...
正文:看到本报对弱势群体的报道,夫妇两人希望正在北京开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关注他们的遭遇,也希望有关专家能告诉他们,单位这种办理内退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 杨先生最担心的是女儿因家庭收入锐减而面临辍学的危险。他用几近哀求的声音对记者说:“如果我的下岗和夫人的内退完全合法,那我们能不能算弱势群体,政府能...
正文: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基本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但抽查结果显示,春节期间加班情况比较多的328家宾馆、酒楼和印刷企业中,33家企业虽然支付了职工加班工资,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支付标准;39家企业未支付职工加...
正文:他们没有享受到城里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法》为他们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他们有活干,但受歧视。 还有一部分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人主要是从集体企业退下来的,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只有100多元,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两三百元,生活在大都市,这点钱刚够吃饭。许多...
正文: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获得《劳动法》规定的各种权利,比如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另一方面,当职工无故离职、带走商业秘密或将在公司完成的课题拿去申请专利时,企业也可以根据合同维护自己的利益。 他认为,企业或劳动者,为了这种或那种利益的考虑...
正文:更可贵之处在于,市场内滚动放映介绍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劳动法》知识等内容的电视专题片,鼓励民工做文明市民,提醒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各地的劳务市场也远未尽善尽美,场外交易仍大量存在,但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最后都将在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竞争中消弥。 浙江人善做“加法”。“放”的好...
正文:在双方合同履行期间,周国灿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不同意。1个月后,周向上虞市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5个月的工资。上虞市劳动仲裁部门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日前作出裁决:双方解除合同。 此事发生后,在上虞企业界引发了一场关于企业应如何对待技...
正文: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47250元(每位教师1330元至1400元不等),并为原告缴纳其劳动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正文:增加工作时间对教师不公,因为教师也不是超人,他们也需要休息和娱乐,也应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据了解,在一些学校老师已不堪重负);而教师减少用在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精力,则是对学生的不公,因为他们享受到的教育服务已经大打折扣。发达国家中小学班级人数大都限定在30人左右,是有科学依据的。 中小学班级超员...
正文:她说,尽管《劳动法》第3章专门规定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而且其篇幅在所有章节中最大,但毕竟只是一个章节,其“原则”且“不详细”。更重要的是,《劳动法》的出台是在1994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今天千变万化的劳动市场。 于是,劳动市场的各种纠纷催生了各地方自己的劳动合同法规。不久前,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劳动...
正文:只有23.4%的务工青年了解或基本了解劳动法。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青年只有22.4%,参与社会保险的只有26.2%。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33.2%的人感到孤独无助,24.3%求助于亲戚朋友,14.5%去找所在单位,13.3%去找工、青、妇组织,只有14...
正文:这21名员工未经其同意,擅自离岗,与新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而招商、浦发、光大、兴业、深发行等擅自招收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双方的劳资纠纷。 目前,被告上法庭的21名员工一部分已经上缴了违约赔偿金,但由此引起的人才竞争和人才流动问题已经引起人们...
正文:去年12月,他们将法律专家请进校园,为应届毕业生举办了两场有关“劳动法”和“合同法”的报告会。学校还制订了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严禁毕业生之间相互转借就业协议书,凡转借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毕业分配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私自更改成绩,伪造有关证件、证书、表格、推荐表、协议书,视情节...
正文:对此,法学界也颇有微词:同工同酬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劳动部门按户籍、居住地执行不同的工伤待遇标准,是带有歧视性的。法院是公平、正义的象征,也维持如此歧视性的政策,应是错上加错。 由此,联想到政府行为适应 W TO规则这一话题。我们知道,世贸组织继承了关贸总协定组织的非歧视性原则,主要...
正文: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包括劳动报酬在内的各项条款。由此可见,大学生应聘求职提出薪水报酬是他的权利。当然,作为招聘公司对于应聘者能否给本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在应聘者上岗之前是难以精确估量的。这也是招聘公司最为担心的地方,但这一点可以通过试用期来解决。(安徽省和县 顾世如)...
正文:在每次公开的放假安排中,上面的口吻都是不容商量的。其实,假日是百姓的假日,尤其是现在都属带薪休假后,各个单位都会从自身的工作和经济利益角度考虑,作出最佳安排。休不休自有《劳动法》作保障,怎么休,该是单位内部的事,不宜强求。
正文:对农民来说,“一箩筐断指无诉讼”,一种可能是根本不知道有可以为他撑腰的法律,不知道《劳动法》,不知道《民事诉讼法》,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口头协议根本就是违法而无效的协议,不知道像这样屡屡伤人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安全保障的设备根本就不许再生产下去。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担心告不赢。 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应该引起...
正文:我国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职前培训。所以,提供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要求应聘者有一定工作经验,不仅有“经验歧视”之嫌,也是在推卸社会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李剑) ■《羊城晚报》12月16日消息,某基层刑庭女法官业绩卓著,年余时间里审结案件589件,只有两件被改判,可谓宗宗铁案...
正文:国家《劳动法》中只有试用期的规定没有见习期的说法。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新员工和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双方是对等的;而见习期则是单位要求员工进行一年的工作实践,权利完全在单位方面,员工无权利要求其他权益。大学生就业的双向选择,给予单位和大学生个体极大的选择权利,对于我国人才的合理分配和流动...
正文:这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按照前述逻辑,该公司的规定就是合法的,因为不愿意者可以通过辞职实现法定的休息权。这不是很荒谬吗? 正确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婚姻自由和接受高等教育都是大学生的合法权利。而面对禁止结婚的规定,大学生只有两种选择:接受高等教育,就必须放弃婚姻自由权;如要婚姻自由,就必须放弃接受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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