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4730 项符合 劳动法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221-240 项 (搜索用时 51 毫秒)

正文: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工作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在其他休息日工作且单位没有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友情提示各位提前发放工资的小伙伴们春节假期可能要包各种红包请一定做好财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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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工作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在其他休息日工作且单位没有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友情提示各位提前发放工资的小伙伴们春节假期可能要包各种红包请一定做好财务规划 ...
正文: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工作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在其他休息日工作且单位没有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友情提示各位提前发放工资的小伙伴们春节假期可能要包各种红包请一定做好财务规划 ...
正文:近年来,线上加班是否属于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加班偶有争议。用人单位常以“只是用微信简单回复问题”“没有付出实质劳动”等理由主张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同时,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就线上加班而言,需要通过“留痕”才能够...
正文:法院判决一锤定音,在劳动法层面确认了“隐形加班”的性质——“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的沟通,属于加班的范畴。 在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
正文:法院判决一锤定音,在劳动法层面确认了“隐形加班”的性质——“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的沟通,属于加班的范畴。这意味着,劳动者有权拒绝强制加班的安排,或者经过劳动者同意后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用。近年来,“隐形加班”给不少劳动者造成了困扰。明明付出了精力,占用了休息时间,却得不到应有的劳动回报,这无疑不太公平。互联网...
正文:法律评析《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若...
正文:法律评析《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若...
正文:法律评析《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若...
正文:《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有着明确限制,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在开展考核时,用人单位也应考虑员工远程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平对待每一个人。其次,远程办公虽然灵活了企业生产,但“隐形加班”应有节制。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下班以后时刻关注工作群,把员工的个人社交账号当成布置工作任务的快速通...
正文:这些“工作”恰恰踩在劳动法的灰色地带上——没有明确的加班成果,也没有明确的打卡记录,对劳动者而言,难以论证加班事实的存在。 她能做的只有自我安慰——要是自己能早日对此麻木就好了。“勉强自己接受这个,然后才能让自己过得更开心一点,不然如果你一直介意,其实也很痛苦。” 因此,罗薇没有试图以节假日值班为理由,申请过...
正文:这些“工作”恰恰踩在劳动法的灰色地带上——没有明确的加班成果,也没有明确的打卡记录,对劳动者而言,难以论证加班事实的存在。 她能做的只有自我安慰——要是自己能早日对此麻木就好了。“勉强自己接受这个,然后才能让自己过得更开心一点,不然如果你一直介意,其实也很痛苦。” 因此,罗薇没有试图以节假日值班为理由,申请过...
正文:这些“工作”恰恰踩在劳动法的灰色地带上——没有明确的加班成果,也没有明确的打卡记录,对劳动者而言,难以论证加班事实的存在。 她能做的只有自我安慰——要是自己能早日对此麻木就好了。“勉强自己接受这个,然后才能让自己过得更开心一点,不然如果你一直介意,其实也很痛苦。” 因此,罗薇没有试图以节假日值班为理由,申请过...
正文:《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青年律师经济保障体系,各律所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青年律师的合法权益。各律所应依法建立健全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应当按月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注:目前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鼓励律师事务所以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的2倍-3倍作为青年律...
正文:《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青年律师经济保障体系,各律所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青年律师的合法权益。各律所应依法建立健全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应当按月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注:目前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鼓励律师事务所以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的2倍-3倍作为青年律...
正文: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有关规定,以线下工作为主要对象,主要以申请、审批的流程运作,本案争议的是刘某提出的公司强制加班又不让员工在平台提交加班申请审批流程的“隐性加班”问题。法院认为:对于非工作时间仍未“离线”的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根...
正文: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有关规定,以线下工作为主要对象,主要以申请、审批的流程运作,本案争议的是刘某提出的公司强制加班又不让员工在平台提交加班申请审批流程的“隐性加班”问题。法院认为:对于非工作时间仍未“离线”的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根...
正文: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有关规定,以线下工作为主要对象,主要以申请、审批的流程运作,本案争议的是刘某提出的公司强制加班又不让员工在平台提交加班申请审批流程的“隐性加班”问题。法院认为:对于非工作时间仍未“离线”的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根...
正文: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有关规定,以线下工作为主要对象,主要以申请、审批的流程运作,本案争议的是刘某提出的公司强制加班又不让员工在平台提交加班申请审批流程的“隐性加班”问题。法院认为:对于非工作时间仍未“离线”的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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