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221 项符合 专有部分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161-180 项 (搜索用时 56 毫秒)

正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
正文:市民代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物权法确定了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权利应与义务对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
正文: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业主除对其购买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外,所有业主还对小区内的道路、外墙、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应当主要用...
正文: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业主除对其购买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外,所有业主还对小区内的道路、外墙、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应当主要用...
正文: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业主除对其购买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外,所有业主还对小区内的道路、外墙、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应当主要用...
正文:湖南长沙市住建委日前下发《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指出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并在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 有些地方还可以刷脸了 在东部的浙江,西部的青海等省份,“刷脸”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开始推广。 只要是浙江省直单位缴存公积金的...
正文:湖南长沙市住建委日前下发《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指出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并在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 有些地方还可以刷脸了 在东部的浙江,西部的青海等省份,“刷脸”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开始推广。 只要是浙江省直单位缴存...
正文:规定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计划的四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增设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增设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为减轻老旧住宅居民加装电梯的资金压力,济南市财政局、房管局、质监局联合出台了这一既有住宅增...
正文: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哪些不能诉? ——信访机构的办理行为不能被起诉 新行政诉讼法明确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边界,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正文: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征求意见稿明确,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
正文: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征求意见稿明确,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
正文: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有权取得因共有部分所生的利益。大理广发屋业公司虽以经营收益已用于公共维修、水电费等开支作为抗辩,但上述开支属于正常物业管理服务项下的开支,且应有对应的公共维修基...
正文: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有权取得因共有部分所生的利益。大理广发屋业公司虽以经营收益已用于公共维修、水电费等开支作为抗辩,但上述开支属于正常物业管理服务项下的开支,且应有对应的公共维修基...
正文:条例还规定,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违反规定,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
正文:同时,调整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此外,《草案送审稿》还提出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的停车资源。鼓励这些停车场错时开放,鼓励个人之间“拼车位”。同时明令禁止停车场改作他用,并要求中心城收费停车场24小时...
正文:同时,调整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此外,《草案送审稿》还提出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的停车资源。鼓励这些停车场错时开放,鼓励个人之间“拼车位”。同时明令禁止停车场改作他用,并要求中心城收费停车场24小时...
正文:调整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未备案黑停车位每个罚1万 停车场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的,处以...
正文:调整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未备案黑停车位每个罚1万 停车场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的,处以...
正文:调整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未备案黑停车位每个罚1万 停车场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的,处以...
正文:调整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未备案黑停车位每个罚1万 停车场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的,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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