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259 项符合 虚拟货币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1-20 项 (搜索用时 59 毫秒)

正文:与央行数字货币不同的是,比特币等众多加密货币是不折不扣的虚拟货币。如果全球70多亿人都对比特币有信心,那比特币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货币。如果没人对比特币有信心,那比特币就一文不值。 央行数字货币以国家信用作为后盾,具有法定强制流通能力,其核心特性除了数字性之外,还有法定性。而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则是以密码学原理为...
正文:当前,一些无资质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擅自开展金融产品直播营销,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甚至有所谓的“科技公司”“咨询公司”以投资虚拟货币、外汇、网络理财为名进行诈骗。有些并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人自我包装为“理财专家”“保险专家”,对金融产品进行不当解读、不当类比,风险防范能力弱的用户易受误导或欺骗。 ...
正文:“典”亮我们的生活丨给网络虚拟财产加设“放心锁”作者:张钰钗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我们在社交账号中留存的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们在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如果被他人盗窃损毁,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1世纪是互联网的世纪,以云计算、大数据、5G等为代表的新技...
正文:我们愿集中力量,共同打击利用电子支付和加密货币从事涉毒犯罪,包括制定规范和监管虚拟货币和非现金资产流动的法律法规和切实措施。 我们认为有必要更加重视打击海上贩毒及利用邮包或人体贩毒方面的国际合作。 我们认为,继续在国际及本国规划框架内就与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的现实挑战和威胁问...
正文:6月1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周边个体工商户超范围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进行重点核查。 6月5日,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局及新闻出版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6月8日至7月23日,领导小组对1家个体工商户立案查处并进行行政罚...
正文:不法分子为躲避公安机关追查,采取充值点券、虚拟货币等方式将诈骗来的钱“洗白”,类似案件也屡屡见诸媒体。 国内一家游戏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下,诈骗分子骗取充值服务以后,会向第三人转卖牟利,少部分也可能自己消耗,或者先联系好转卖的买家,生成交易订单后骗取受骗者为转卖订单付款,另外收取买家的货款牟利。 ...
正文:多层转移后,这些资金通过特定App购买虚拟货币,再以“提币”的方式,转移到境外联络群提供的海外账户,实现资金“洗白”。 范海波说,“猪头”“卡农”(专门提供银行卡的团伙)为洗钱团伙提供大量银行卡,持卡人与实际操作人不一致,给追赃查证工作带来困难。如果被害人不及时报警,一旦诈骗资金进了“水池”,就意味着“打了水...
正文: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购买、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通过网上物色运毒“马仔”或物流进行寄递,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实现人货分离、人钱分离、钱货分离,打击难度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利用物流快递寄递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 2.新型毒品不断翻新。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增长迅速,大麻巧克力、...
正文:想继承爸妈的游戏账号、虚拟货币?最新立法安排上了 来源:中国证券报  
正文: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虚拟货币、AI换脸等新兴事物,民法典都作出了明确的回应,更为下一步AI的发展普及预留了充足的空间。 过去,网上常有段子,我的游戏币能给孙子继承吗?百年之后,我这么多的虚拟币可怎么办?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人格权也从基础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扩大到大家现在普遍关注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正文:“这一弹性规定有很大的好处,比如我们说到的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等,都概括在里面了,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 诞生于互联网时代的民法典,自带“互联网光...
正文:另根据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披露的数据,国内173家虚拟货币交易及代币发行融资平台已全部无风险退出。 李建军表示,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风险基本得到遏制,行业规范逐渐加强,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也有所提升,未来的潜在风险是可控的。 进一步筑牢“防火墙”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
正文: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人民日报》5月11日)漫画:徐简  
正文:2018年8月28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中提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如果应用...
正文:2018年8月28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风险提示中提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如果应用...
正文: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此外,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
正文: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先后发布《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等文件,就境内外的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所谓的币币交易和场外交易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定性与风险提示。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与ICO平台退出数据,并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与IC...
正文:虚拟货币:一个标准的金融泡沫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对虚拟货币的评价是“一个标准的金融泡沫” 。 “尽管绝大多数虚拟货币都宣称,自己的发行数量有限、不会无限扩张”,但陈嘉禾认为,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既无国家力量背书、也无实际使用价值、更无实际供应限制,虚拟货币的价格只能通过...
正文:11月21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11月22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也表示,要加大监管防控力度,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 客观地说,区...
正文: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公告,明确指出,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部门又联合发出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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