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13 项符合 监督意识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1-13 项 (搜索用时 87 毫秒)

正文:要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及时监督纠正涉知识产权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提升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发生。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完善机制是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信息共...
正文:一方面,各监督主体必须敢于监督,提高监督意识。在做好自我监督的同时,各监督主体要各司其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去做好党内监督。另一方面,各监督主体要善于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要在日常工作中监督,在细节中监督;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增强监督本领...
正文:通过信息公开、实地参观、现场讲解演示等方式,让公众了解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的全过程,增强公众对垃圾处理设施的科学认知和监督意识。 主动公开,民主监督开放化。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与市环保部门实时在线联网,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城市管理局长期派驻4名工作人员全过程监管项目运营情况。...
正文:另一方面,广大扶贫干部要认真完成宣讲扶贫政策、整合扶贫资源、分配扶贫资金、推动扶贫项目落实等重要工作,还要通过宣传教育培养群众的监督意识,畅通监督渠道,使人民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扶贫资源的分配过程。     过去6年间,我们创造了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但应当看到,当前脱贫攻坚战中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
正文:党务、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也是监督问责的重要对象,必须强化主动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要正视突出问题,认清直属机关管党治党的形势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履职意识;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领会中央政策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法规,做到业务精、管理严,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要坚持职业操守,...
正文:要强化身份意识,将自我监督意识内化成思想意识,把严格自律与认真履职统一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监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自觉接受监督。要进一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强化...
正文:外践于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理念,着力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
正文:增强监督意识。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有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我们党是执政党,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如果不加强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加强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正文:要让一把手的权力,包括他个人都处在我们的严关之下,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包括他本人要树立监督意识。从党内要强化党内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对一把手的权力形成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有效的监督网络,真正把他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只有这样才能使一把手更好地受到约束。 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的同时还...
正文: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监护不当等情形,分类明确了替代监护的主体及监护责任,新增了切实增强全社会对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督意识的规定,明确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相关链接 ...
正文: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监护不当等情形,分类明确了替代监护的主体及监护责任,新增了切实增强全社会对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督意识的规定,明确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相关链接 ...
正文:5年政协参政经历,令不少全国政协委员的监督意识大大增强。一位委员对“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从众心理表示反感,“这会造成监督走过场”,她称监督应坚持问题导向:“你发现问题了吗?你拿出好的建议了吗?你通过政协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吗?政协委员就要带着问题、反映问题,直到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 政协民主监督的力量正显...
正文:公务用车“亮明身份”的举措,不仅能让党政部门自身主动做好表率,还能让车改行动经得起民众的广泛监督。 戴庆锋认为,要让公车改革不“跑偏”,不仅要把身份牌贴在公车上,还要把监督责任“贴”在监察部门上,更要把监督意识和监督权力“贴”在老百姓的心里和手上。(完)
首页 1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