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4 项符合 民商合一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1-4 项 (搜索用时 138 毫秒)

正文:我国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的体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完善了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市场主体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稳定的预期,有利于民商事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健...
正文:尽管民法典以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基础民事法律制度为主体,但在编纂过程中遵循着“民商合一”的法律传统,兼收并蓄了大量的商法思维和商事法律制度。例如,民法典在总则编中将法人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即吸收了商法中以营利性作为界定商事主体的基本特征,明确了营利法人的商主体地位。合同编中的买卖合同、借款...
正文:同时,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
正文:我国遵循民商合一体例,即民法包含商法,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了民商合一的基本原则。     证券市场包括投资者、发行人、专业服务机构、交易场所等主体,这些主体之间既有交易关系,也有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创新发展,证券买卖与服务活动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行人、承销商、保荐人、经纪人、投资人、会计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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