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550 项符合 工伤保险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141-160 项 (搜索用时 59 毫秒)

正文:冯文猛认为,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涉及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针对的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考虑了实际可操作等因素。根据人社部统计,截至2019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82万亿元,总支出5.41万亿元,年底基金累计结余6.85万亿元,3项基金运行...
正文:诚然,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等部门的政策,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是一种社会保障,其分量与烈士待遇有明显差距。在精神层面,授予烈士称号是对牺牲者的国家告慰,是最庄重、最深刻的纪念。在具体的权益保障层面,烈属可以领取烈士褒扬金、烈士遗...
正文: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11日下午,中信银行3000万元贷款到账,给安徽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束从轩送来一颗“定心丸”,而中信银行给予的1亿元贷款额度,也让随后企业发放工资、采购原材料有了保障。 疫情当前,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相关部...
正文: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使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符合相应条件的,配合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评定(批准)为烈士,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2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正文:广西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通过对其退还增值税增量,延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征缴期限等措施,帮助企业顺利达到复产经营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黄汝焜:在2月底前全区实现50%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复产经营,争取3月底前实现全部复产经营。力争在2月20日前全区大中型超...
正文:对于因公死亡的人员,一些地方已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予了相应的一次性死亡补助,解决了遗属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仅有经济补助与抚恤远远不够,除了经济上的补偿,更应有政治上的厚待,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进行烈士褒奖,理应成为对他们的最高礼赞,也是最高层次的致敬。 烈士指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的公民。...
正文: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来源:央视网 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央视网消息:针对如何稳就业、稳企业,国务院常务会议昨天(2月18日)确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
正文: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1年。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
正文:湖北省全面开启针对医务人员的工伤保险“绿色通道”;     北京市免费为一线医务人员亲属提供临时托养、照护等服务保障;     南京市为赴湖北医务人员“办好十件实事”,包括建好一个“后援团”,享受一次子女就学照顾;     浙江和吉林两省发文明确,要优先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必需,公职人员不得使用N95口罩……    ...
正文: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给予工伤保险保障,并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等。人社部副部长张义全表示,人社部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对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和医务团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认为,疫情防控出现了好迹象。湖北以外省份的每天新增病例数,从2月3日的890例连续下降...
正文: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给予工伤保险保障,并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作出杰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文:比如,四川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规定,对在缴费期间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对延期申报缴费和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这相当于社保为企业提供了无息贷款。”四川省某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保费用,每...
正文:四川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规定,对在缴费期间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03 疫情防控企业重点扶持 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建立专门工作组,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
正文: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17....
正文:针对企业短期内营收锐减、资金短缺,难以覆盖正常用工刚性支出的矛盾,《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正文:对使用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其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四是保障工伤待遇权利。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履职中感染病毒或死亡的,均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
正文: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将为医护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明确在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正文:在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和工伤认定方面,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产生的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特事特办、随报随办的原则,简化程序、快速办结、优先办...
正文: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政策重点聚焦房租、税费。苏州提出,将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两个...
正文:中央和地方按规定标准安排经费,明确在疫情防治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况予以保障。
首页 前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