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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我们相信,未来的乡村建设将会有更多的创新和探索,一个个产业兴旺、美丽富饶的新农村正在涅槃而生。
正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广东省也列出目标:持续用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资源要素平等互换、生产要素充分对接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努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
正文:“目前很多城镇资本不能参与农村发展,例如土地承包权转让、宅基地转让等,限制了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发展。”贾玉春说。 列席此次人代会的全国人大常委、昔阳县大寨村党支部书记郭凤莲则表示:一是把乡村振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抓好资源整合利用,因地制宜找准特色发展之路;二是加大对旱作农业的扶持力度,发挥我省杂粮种...
正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刻不容缓。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人口进城工...
正文: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
正文:村集体要尊重农民包括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农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盘活利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澎湃新动能。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正文:村集体要尊重农民包括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农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盘活利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28日 02版)
正文: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畅通“三权”自愿有偿市场化退出渠道。 五.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产业和人口向经济发展优势区域集中是客观规律和长期趋势,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产业升级、创新策源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大中小城市应形成更为科学的功能定位和更...
正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改革宅基地的无偿分配制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有偿获得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宅基地财产权,农民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可出让、转让、交易,从事乡村相关产业。实行宅基地权利与集体建设用地权利的同权,在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
正文:30.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31.完善乡村水、电、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32.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3.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34...
正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28.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正文:习近平指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 当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三权分置”作出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
正文: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富,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分离,单独写入民法典,农民可以依法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收益。为适应时代发展,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还专门增设居住权制度,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为老年人以房养老等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对社会关注的“高利放贷”、“高空抛物如何追...
正文: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富,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分离,单独写入民法典,农民可以依法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收益。为适应时代发展,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人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还专门增设居住权制度,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为老年人以房养老等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对社会关注的“高利放贷”“高空抛物如何追责...
正文:我向村民们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说明要依法规范自愿流程,签了合同只是出租经营权,并不代表转让土地承包权。土地还是大家的。”时任金福村的法律顾问谭皓文说,“我还帮很多村民处理过类似讨薪纠纷这样的法律问题,大家也对法律顾问越来越信任。” “有法律保护我就干。”陈连梅第一个站出来签署了租赁合同。2019年4月底,金...
正文: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把握好农户土地承包权转让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是必须明确的底线。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人力资本水平 与土地制度创新相伴生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新型...
正文:所以,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绝对不是“土地事实私有”。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制度。有人基于西方产权经济理论鼓吹土地私有,既违反历史规律,也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是错误的。 而在一些地方,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同样存在着错误认识,认为“分给我地,地就归我”或“土地确权给我,...
正文:韩长赋强调,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文:同时要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对土地承包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 三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家庭承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户承...
正文: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维护进城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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