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 1405 项符合 召回管理 的查询结果, 以下是第 1361-1380 项 (搜索用时 77 毫秒)

正文:然而,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召回管理条例,还是“三包”法规,在举证难、鉴定机构缺失、配套法规和相关标准缺位等实施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都很难在短期内有效改变目前中国消费者维权难的局面。“光靠一个‘三包’还远远不够,而是需要一个体系化的维权机制,一个专业的汽车监管部门,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汽车...
正文:其召回管理范围也将延伸至轮胎等重要零部件,其监管范围、监管力度也将全面提高。像锦湖轮胎、韩泰轮胎这样的企业出现的问题将被纳入监管之列。 舆论的巨大压力和监管部门的重视,也许可以说是这两次轮胎质量问题的最大成果,尽管这样的成果来得有点苦涩。 本报记者 黄少华 来源:中国青年报
正文:但在汽车“三包”规定和召回管理条例长期缺位的现实下,消协和地方监管部门却只能对车企采取善意建议,对消费者采取道义上的支持。由于没有足具威慑力的法律法规,众车企表面上会打着尊重当地法律法规的幌子,私底下却庆幸于只有在中国才能规避赔偿责任,如此“国情”只会让车企继续暴利和钻空子,对消费者是百害而无一利。 近些年...
正文:伴随着汽车业“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新修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和一度难产的汽车“三包”规定等都进入了发布倒计时。 种种迹象表明,2011年将成为汽车行业的政策调整年和民生改善年,政策调整主要是为民生改善服务,而经过“十二五”长达五年的过渡,...
正文:丰田汽车之所以没有跟在美国市场一样对中国车主进行补偿,依据的是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没有提出要求召回厂商对消费者进行补偿。 根源在于我国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中美消费者之间屡见不鲜的“同命不同权”? “...
正文:“与2004年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这次修订的《条例》将升格为法律,而非之前的部门管理制度。这是两者之间最大的、也是根本性的区别。”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共分7章52条,分别从认定、调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以往主管部...
正文:关于不赔偿的理由,丰田公司称,其依据的是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补偿要求。 但浙江省工商局认为,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1.5万公里”。 根据...
正文:苏晖说:“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制度,无法启动和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类似的调查,很难帮助消费者实现类似美国的召回,只能从道义上要求丰田对中国消费者‘同等待遇’。我觉得丰田章男来华的最大成果,就是教育了中国政府尽快完善我国的召回制度。” 苏晖认为,改善国家管理体制,成...
正文:例如按照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如果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美国,发生同样的问题时,负责人将被判处15年徒刑,厂商将付出少则1500万、多则上亿美元的罚款,在日本的处罚金额也高达两亿日元。“相差悬殊的违法成本让厂商在国外不敢不召回,在国内却一个道...
正文:他认为,无论美国、欧洲各国还是日本,缺陷汽车产品均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监督,而中国目前仅依靠《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部门规章约束相关汽车企业。“汽车企业因产品质量在中国受到的约束远远小于海外,故不少企业不愿意在中国召回相关产品,或者仅小批量召回。” 中国质量检验联盟秘书长尹建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消...
正文:编者按:从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至今,中国汽车召回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这6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已先后受理近60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212次主动召回,共召回汽车321余万辆。这其中,没有一例是被动召回。 在“只有条例没有法”的现状下,消费者投诉无门、维权难的情况时有发...
正文:美国汽车消费者的确权很完备,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国家。早在1966年美国就出台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经过44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机动车召回制度。美国法典中的机动车安全要求,联邦行政法典中的缺陷不符合报告,轮胎策略和信息技术,缺陷和不符合的通知,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
正文:摘要:从9月1日起,我国正式对货车(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自2004年10月1日我国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M1类(9座以下载客汽车)、M2、M3类客车已先后被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近年来,我国货车市场迅速增长。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国内货车生产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
正文:摘要:日前,宝马中国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 2009年6月25日起,主动召回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5月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新BMW7系轿车,涉及数量共计1694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零配件材料原因,密闭油箱中的一个油管接头有可能因连接力变弱而在连...
正文:本报北京4月8日电(记者王亦君)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送国务院审议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5月26日之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电子邮件3种方式提出意见。 送审稿规定,经确认产品存在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
正文: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今年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产品,要坚决召回。”王勇说。 “当前,一些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不讲诚信,唯利是图,是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王勇指出,2008年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万人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8万起,货值达30亿元。...
正文: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应有详细记录,并向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级质监部门监督;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对食品生产者召回进展情况,以及召回食品的后续处理过程进行监督。食品生产者违反上述规定义务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
正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
正文:为了确保暂控问题药品不再销售使用,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0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即责成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回其已上市的全部刺五加注射液(所有规格和批号的产品),并严格监督企业召回工作,每日报告药品召回...
正文:2004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产品召回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此后,2007年8月27日,《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布正式实施。 “从2004年10月到去年底,已经有45家企业实施召回103次,召回汽车130万辆。”国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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